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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一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計算/時間/數字考點2023 年一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計算/時間/數字考點 底部下載完整版 一、城鎮道路工程 1、城鎮道路路面結構設計使用年限
2、瀝青路面結構特點 各結構層的材料回彈模量應自上而下遞減,基層材料與面層材料的回彈模量比應大于或等于 0.3;土基回彈模量與基層(或底基層)的回彈模量比宜為 0.08 ~ 0.4。 巖石或填石路基頂面應鋪設整平層,其厚度視路基頂面不平整程度而定,一般為 100~150mm。 瀝青貫入式面層宜用作城市次干路以下道路面層,其主石料層厚度應依據碎石的粒徑確定,厚度不宜超過 100mm。 排水墊層應與邊緣排水系統相連接,厚度宜大于 150mm,寬度不宜小于基層底面的寬度。 3、水泥混凝土路面構造特點 墊層的寬度應與路基寬度相同,其最小厚度為 150mm。 基層的寬度應根據混凝土面層施工方式的不同,比混凝土面層每側至少寬出 300mm(小型機具施工時)、500mm(軌模式攤鋪機施工時)或 650mm(滑模式攤鋪機施工時)。 粗集料的最大公稱粒徑,碎礫石不得大于 26.5mm,碎石不得大于 31.5mm,礫石不宜大于 19.0mm。 4、城鎮道路基層施工 水泥穩定土材料自攪拌至攤鋪完成,不應超過 3h。 石灰穩定土基層與水泥穩定土基層宜在春末和氣溫較高季節施工,施工最低氣溫為 5℃。 攤鋪好的穩定土類混合料應當天碾壓成型,碾壓時的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圍內。 二灰混合料施工時由攤鋪時根據試驗確定的松鋪系數控制虛鋪厚度,混合料每層最大壓實厚度為 200mm,且不宜小于100mm。 二灰混合料的養護采用濕養,始終保持表面潮濕,也可采用瀝青乳液和瀝青下封層進行養護,常溫下不宜小于 7d。 5、土工合成材料 合成材料連接應牢固,其疊合長度不應小于 300mm,連接時搭接寬度不得小于 150mm。 相鄰兩幅加筋材料應相互搭接,寬度宜不小于 200mm,并用牢固方式連接,連接強度不低于合成材料強度的 60%。 臺背填料應在最佳含水量時分層壓實,每層壓實厚度宜不大于 300mm,邊角處厚度不得大于 150mm。 玻纖網網孔尺寸宜為其上鋪筑的瀝青面層材料最大粒徑的 0.5 ~ 1.0 倍。 土工織物應能耐 170℃以上的高溫。 6、瀝青混合料面層施工 當氣溫在 10℃及以下,風力大于 5 級及以上時,不應噴灑透層、粘層、封層油。 對高等級道路,等候的運料車宜在 5 輛以上。 運料車應在攤鋪機前 100~300mm 處空擋等候,由攤鋪機緩緩頂推前進并逐步卸料。 聯合攤鋪通常采用 2 臺或多臺攤鋪機前后錯開 10~20m 呈梯隊方式同步攤鋪,兩幅之間應有 30~60mm 寬度的搭接, 上下層搭接位置宜錯開 200mm 以上。 攤鋪速度宜控制在 2~6m/min 的范圍內。 熱拌瀝青混合料路面應待攤鋪層自然降溫至表面溫度低于 50℃后,方可開放交通。 7、改性瀝青混合料 正常生產溫度通常宜較普通瀝青混合料的生產溫度提高 10~20℃。 改性瀝青混合料的貯存時間不宜超過 24h;改性瀝青 SMA 混合料只限當天使用;OGFC 混合料宜隨拌隨用。 SMA 混合料施工溫度應經試驗確定,一般情況下,攤鋪溫度不低于 160℃。 攤鋪速度宜放慢至 1 ~3m/min。 初壓開始溫度不低于 150℃,碾壓終了的表面溫度應不低于 90~120℃。 8、混凝土外加劑的使用應符合:高溫施工時,混凝土拌合物的初凝時間不得小于 3h,低溫施工時,終凝時間不得大于 10h。 9、填補舊瀝青路面,凹坑應按高程控制、分層攤鋪,每層最大厚度不宜超過 100mm。 二、城市橋梁工程 1、按橋梁多孔跨徑總長或單孔跨徑分類
2、驗算模板、支架和拱架的剛度時,其變形值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結構表面外露的模板撓度為模板構件跨度的 1/400。 結構表面隱蔽的模板撓度為模板構件跨度的 1/250。 拱架和支架受載后撓曲的桿件,其彈性撓度為相應結構跨度的 1/400。 鋼模板的面板變形值為 1.5mm。 鋼模板的鋼楞、柱箍變形值為 L/500 及 B/500(L 一計算跨度,B 一柱寬度)。 3、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 非承重側模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結構棱角不損壞時方可拆除,混凝土強度宜為 2.5MPa 及以上。 漿砌石、混凝土砌塊拱橋應在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強度后卸落拱架,設計未規定時,砂漿強度應達到設計標準值的 80% 以上。 跨徑小于 10m 的拱橋宜在拱上結構全部完成后卸落拱架。 4、鋼筋施工 預制構件的吊環必須采用未經冷拉的熱軋光圓鋼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鋼筋替代,且其使用時的計算拉應力應不大于 65MPa。 當采用冷拉法進行調直時,HPB300 鋼筋冷拉率不得大于 2%;HRB400 鋼筋冷拉率不得大于 1%。 鋼筋接頭部位橫向凈距不得小于鋼筋直徑,且不得小于 25mm。 當普通混凝土中鋼筋直徑等于或小于 22mm 時,在無焊接條件時,可采用綁扎連接,但受拉構件中的主鋼筋不得采用綁扎連接。 鋼筋機械連接接頭——在混凝土結構中要求充分發揮鋼筋強度成對延性要求高的部位應選用Ⅱ級或Ⅰ級接頭;當在同一連 接區段內鋼筋接頭面積百分率為 100%時,應選用Ⅰ級接頭。 綁扎接頭搭接長度范圍內的箍筋間距:當鋼筋受拉時應小于 5d,且不得大于 100mm;當鋼筋受壓時應小于 10d,且不得大于 200mm。 5、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 普通鋼筋和預應力直線形鋼筋的最小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鋼筋公稱直徑,后張法構件預應力直線形鋼筋不得小于其 管道直徑的 1/2。 當受拉區主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大于 50mm 時,應在保護層內設置直徑不小于 6mm、間距不大于 100mm 的鋼筋網。 鋼筋機械連接件的最小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 20mm。 6、在進行混凝土強度試配和質量評定時,混凝土的抗壓強度應以邊長為 150mm 的立方體標準試件測定(試件以同齡期者 3 塊為一組,并以同等條件制作和養護)。 7、灑水養護的時間,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7d。摻用緩凝型外加劑或有抗滲等要求以及高強度混凝土,不少于 14d。 8、預應力筋質量檢驗規定
預應力筋存放在室外時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必須墊高、覆蓋、防腐蝕、防雨露,時間不宜超過 6 個月。 9、錨具、夾片應以不超過 1000 套為一個驗收批。連接器的每個驗收批不宜超過 500 套。從每批錨具(夾片或連接器)中抽取 10%且不少于 10 套,進行外觀質量和外形尺寸檢查;抽取 5%且不少于 5 套,進行硬度檢查。 10、預應力張拉施工 實際伸長值與理論伸長值的差值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實際伸長值與理論伸長值之差應控制在 6%以內。 先張法預應力施工,放張預應力筋時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要求時,不得低于強度設計值的 75%。 曲線預應力筋或長度大于等于 25m 的直線預應力筋,宜在兩端張拉;長度小于 25m 的直線預應力筋,可在一端張拉。 11、后張法預應力施工孔道壓漿 孔道壓漿宜采用水泥漿。水泥漿的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不得低于 30MPa。 壓漿作業,每一工作班應留取不少于 3 組砂漿試塊,標養 28d,以其抗壓強度作為水泥漿質量的評定依據。 壓漿過程中及壓漿后 48h 內,結構混凝土的溫度不得低于 5℃。 封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宜低于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的 80%,且不低于 30MPa。 孔道內的水泥漿強度達到設計規定后方可吊移預制構件;設計未要求時,應不低于砂漿設計強度的 75%。 12、橋面防水系統施工 基層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強度的 80%以上,方可進行防水層施工。 混凝土的基層平整度應小于或等于 1.67mm/m。 當下雨、下雪和風力大于或等于 5 級時,嚴禁進行橋面防水層體系的施工。 鋪設防水卷材時,任何區域的卷材不得多于 3 層,搭接接頭應錯開 500mm 以上,嚴禁沿道路寬度方向搭接形成通縫。接頭處卷材的搭接寬度沿卷材的長度方向應為 150mm,沿卷材的寬度方向應為 100mm。 13、圍堰施工要求 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雙壁鋼圍堰在浮運、下沉過程中,圍堰露出水面的高度不應小于 1m。 14、鉆孔灌注磚基礎 泥漿護壁成孔施工,護筒頂面宜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 2m,并宜高出施工地面 0.3m。 設計未要求時端承型樁的沉渣厚度不應大于 100mm;摩擦型樁的沉渣厚度不應大于 300mm。 人工挖孔樁的孔徑(不含孔壁)不得小于 1.2m;挖孔深度不宜超過 15m。 護壁模板拆除應在混凝土 24h 之后,強度大于 5MPa 時方可進行。 沉管灌注樁鋼筋籠內徑應比套管內徑小 60~80mm,用導管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樁鋼筋籠內徑應比導管連接處的外徑大100mm 以上。 鋼筋籠放入泥漿后 4h 內必須澆筑混凝土。樁頂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應高出設計標高 0.5~1m。 15、水下灌注混凝土 混凝土坍落度宜為 180~220mm。 導管內壁應光滑圓順,直徑宜為 20~30cm,節長宜為 2m。 導管不得漏水,使用前應試拼、試壓,試壓的壓力宜為孔底靜水壓力的 1.5 倍。 導管軸線偏差不宜超過孔深的 0.5%,且不宜大于 10cm。 開始灌注水下混凝土時,導管底部至孔底的距離宜為 300~500mm;導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應少于 1.0m;導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為 2~6m。 16、墩臺混凝土宜水平分層澆筑,每層高度宜為 1.5~2m。 17、裝配式梁(板)施工 (1)構件在脫底模、移運、吊裝時,混凝土的強度不得低于設計強度的 75%,(2)后張預應力構件孔道壓漿強度應符合設計 要求或不低于設計強度的 75%。 預應力混凝土梁、板的存放時間不宜超 3 個月,特殊情況下不應超過 5 個月。 當構件多層疊放時,疊放高度宜按構件強度、臺座地基承載力、墊木強度以及堆垛的穩定性等經計算確定。大型構件宜為 2 層,不應超過 3 層;小型構件宜 6~10 層。 梁長 25m 以上的預應力簡支梁應驗算裸梁的穩定性。 安裝在同一孔跨的梁、板,其預制施工的齡期差不宜超過 10d。 先簡支后連續梁的安裝,臨時支座頂面的相對高差不應大于 2mm;濕接頭混凝土的養護時間不少于 14d。18、連續梁(T 構)的合龍段的長度宜為 2m。 19、跨徑小于 16m 的拱圈成拱肋混凝土,應按拱圈全寬從兩端拱腳向拱頂對稱、連續澆筑,并在拱腳混凝土初凝前全部完成。跨徑大于或等于 16m 的拱圈或拱肋,宜分段澆筑。 20、管涵施工 遇有地下水時,應先將地下水降至基底以下 500mm 方可施工,且降水應連續進行直至工程完成到地下水位 500mm 以上且具有抗浮及防滲漏能力方可停止降水。 涵洞兩側的回填土,應在主結構防水層的保護層完成,且保護層砌筑砂漿強度達到 3MPa 后方可進行。回填時,兩側應對稱進行,高差不宜超過 300mm。 21、箱涵頂進 當頂力達到 0.8 倍結構自重時箱涵未啟動,應立即停止頂進。 選用小型反鏟挖掘機按側刃腳坡度自上而下開挖,每次開挖進尺宜為 0.5m。 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1、地鐵車站安全出口設置 車站每個站廳公共區安全出口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應設置不少于兩個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單層側式站臺車站,每側站臺安全出口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兩個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車站的設備與管理用房區域安全出口的數量不應少于兩個,其中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區應有 1 個安全出口直通地面。 安全出口應分散設置,當同方向設置時,兩個安全出口通道口部之間凈距不小于 10m。 2、明挖法施工時,支撐施加預應力時應考慮操作時的應力損失,故施加的預應力值應比設計軸力增加 10%并對預應力值做好記錄。預支力加設前后的各 12h 內應加密監測頻率,發現預應力損失或圍護結構變形速率無明顯收斂時應復加預應力至設計值。 3、淺埋暗挖法施工步驟是:先將小導管或管棚打入地層,然后注入水泥或化學漿液,使地層加固,再進行短進尺開挖(在土層 或不穩定巖體中每個循環在 0.5~1.0m),施做初期支護,隨后施作防水層,最后完成二次襯砌。 4、在地質條件較差和拱部弧度較平緩時,10~12m 斷面仍宜采用 CD 法。 5、按常規荷載設計的地鐵車站站臺區的柱距一般取 6~8m。 6、目前,國內城市地鐵盾構法隧道的管片常見厚度為 300mm 和 350mm,常用的環寬為 1000mm、1200mm 和 1500mm。 7、聯絡通道 兩條單線區間隧道應設聯絡通道,相鄰兩個聯絡通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 600m。聯絡通道長度一般為 5~9m。 8、地下水控制基本要求 在軟土地區基坑開挖深度超過 3m,一般就要用井點降水。 一般要求抗突涌安全系數大于或等于 1.05,否則要布置降壓井降壓承壓水水頭。 9、井點降水 當基坑(槽)寬度小于 6m 且降水深度不超過 6m 時,可采用單排井點,布置在地下水上游一側;當基坑(槽)寬度大于6m 或土質不良,滲透系數較大時,宜采用雙排井點,布置在基坑(槽)的兩側;當基坑面積較大時宜采用環形井點。 挖土運輸設備出入道可不封閉,間距可達 4m,一般留在地下水下游方向。 輕型井點宜采用金屬管,井管距坑壁不應小于 1.0~1.5m(距離太小易漏氣)。井點間距一般為 0.8~1.6m。 孔壁與井管之間的濾料應填充密實、均勻,宜采用中粗砂,濾料上方宜使用黏土封堵,封堵至地面的厚度應大于 1m。 10、深基坑圍護結構 板樁的長度有限,其適用的開挖深度也受限制,一般最大開挖深度在 7~8m。 攪拌樁 28d 齡期無側限抗壓強度不應小于設計要求且不宜小于 0.5MPa,水泥宜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 P·O42.5 級的普通硅酸鹽水泥。 SMW 工法樁相鄰型鋼的接頭豎向位置宜相互錯開,錯開距離不宜小于 1m,且型鋼接頭距離基坑底面不宜小于 2m。 重力式水泥土擋墻,開挖深度不宜大于 7m。水泥土擋墻的 28d 無側限抗壓強度不宜小于 0.8MPa。 地下連續墻的一字形槽段長度宜取 4~6m。 泥漿液面始終保持在導墻面以下 20cm,并高出地下水位 1m,以穩定槽壁。 11、分級放坡時宜設置分級過渡平臺,分級過渡平臺的寬度應根據土(巖)質條件、放坡高度及施工場地條件確定,對于巖石 邊坡不宜小于 0. 5m,對于土質邊坡不宜小于 1.0m。 12、注漿加固土的強度具有較大的離散性,注漿檢驗應在加固后 28d 進行。 13、盾構法施工隧道應有足夠的埋深,覆土深度不宜小于 1D(洞徑)。 14、環形開挖進尺為 0.5~1.0m,不宜過長。臺階長度一般以控制在 1D 內(D 一般指隧道跨度)為宜。 15、工作井施工 豎井應設置安全護欄,護欄高度不應小于 1.2m。 圈梁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強度的 70%及以上時,方可向下開挖豎井。 16、馬頭門施工 上臺階掌子面進尺 3~5m 時開挖下臺階,破除下臺階隧道洞口豎井井壁。 馬頭門開啟應按順序進行,同一豎井內的馬頭門不得同時施工。一側隧道掘進 15m 后,方可開啟另一側馬頭門。 17、超前小導管 超前小導管應選用直徑為 40~50mm 的鋼管或水煤氣管,長度應大于循環進尺的 2 倍,宜為 3~5m。 前后兩排小導管的水平支撐搭接長度不應小于 1m。 18、管棚 宜選用加厚的φ80~φ180mm 焊接鋼管或無縫鋼管制作。 鋼管間距應根據支護要求予以確定,宜為 300~500mm。 雙向相鄰管棚的搭接長度不小于 3m。 鉆孔直徑應比設計管棚直徑大 30~40mm。 注漿壓力達到設定壓力,并穩壓 5min 以上,注漿量達到設計注漿量的 80%時,方可停止注漿。 19、噴射混凝土 使用前應做凝結時間試驗,要求初凝時間不應大于 5min,終凝時間不應大于 10min。 養護應在終凝 2h 后進行,養護時間應不小于 14d;當環境潮濕有水時,可根據情況調整養護時間。 20、初期支護背后注漿 注漿作業點與掘進工作面宜保持在 5~10m 的距離。 注漿管應與格柵拱架主筋焊接或綁扎牢固,管端外露不應小于 100mm。 五、城市管道工程 1、現澆混凝土水處理(調蓄)構筑物施工: 采用振動棒進行振搗時,混凝土分層振搗最大厚度≤振搗器作用部分長度的 1.25 倍,且最大不超過 500mm。 采用平板振動器進行振搗時,混凝土分層振搗最大厚度≤200mm。 2、水處理構筑物中圓柱形混凝土池體結構,當池壁高度大(12~18m)時宜采用整體現澆施工,支模方法有:滿堂支模法及滑 升模板法(宜在池壁高度≥15m 時采用)。 3、大型矩形水池采用單元組合結構將水池分塊(單元)澆筑時,各塊(單元)間留設后澆縫帶,池體鋼筋按設計要求一次綁扎 好,縫帶處不切斷,待塊(單元)養護 42d 后,再采用比塊(單元)強度高一個等級的混凝土或摻加 UEA 的補償收縮混凝土灌注后澆縫帶且養護時間不應低于 14d,使其連成整體。 4、用于后澆帶、膨脹加強帶部位的補償收縮混凝土的設計強度等級應比兩側混凝土提高一個等級,其限制膨脹率不小于 0.025%。 5、預制拼裝施工的圓形水池,噴漿層的厚度要滿足預應力鋼筋的凈保護層厚度且不應小于 20mm。 6、給水處理工藝流程與適用條件
7、給水與污水處理廠試運行: 單機試車,一般空車試運行不少于 2h。 全廠聯機運行應不少于 24h。 聯合試運轉應帶負荷運行,時間不少于 72h。 連續試運行期間,開機、停機不少于 3 次。 8、現澆(預應力)混凝土水池模板、支架施工 穿墻套管的直徑應至少比管道直徑大 50mm。 采用穿墻螺栓來平衡混凝土澆筑對模板側壓力時,螺栓拆卸后混凝土壁面應留有 40~50mm 深的錐形槽。 對跨度不小于 4m 的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跨度的1/1000~ 3/1000。 分層安裝模板,每層層高不宜超過 1.5m;分層留置的窗口的層高不宜超過 3m,水平凈距不宜超過 1.5m。 9、現澆(預應力)混凝土水池施工縫設置 構筑物池壁施工縫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池壁與底部相接處的施工縫,宜留在底板上面不小于 200mm 處;底板與池壁連接有腋角時,宜留在腋角上面不小于200mm 處。 池壁與頂部相接處的施工縫,宜留在頂板下面不小于 200mm 處;有腋角時,宜留在腋角下部。 構筑物處地下水位或設計運行水位高于底板頂面 8m 時,施工縫處宜設置高度不小于 200mm、厚度不小于 3mm 的止水鋼板。 10、無粘結預應力施工 錨固肋數量和布置,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保證張拉段無粘結預應力筋長不超過 50m,且錨固肋數量為雙數。 張拉段無粘結預應力筋長度小于 25m 時,宜采用一端張拉;張拉段無粘結預應力筋長度大于 25m 而小于 50m 時,宜采用兩端張拉;張拉段無粘結預應力筋長度大于 50m 時,宜采用分段張拉和錨固。 凸出式錨固端錨具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 50mm;外露預應力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 50mm;封錨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低于相應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且不得低于 C40。 灑水養護應保證混凝土表面處于濕潤狀態,養護時間不應少于 14d,養護至達到規范規定的強度。 后澆帶澆筑應在兩側混凝土養護不少于 42d 以后進行。后澆帶混凝土的養護時間不應少于 14d。 混凝土養護,控制澆筑混凝土內外溫差不大于 25℃。 混凝土強度達到 1.2MPa 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物料或安裝模板及支架。11、整體現澆混凝土模板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表
12、預制構件應按設計位置起吊,曲梁宜采用三點吊裝,吊繩與預制構件平面的交角不應小于 45o;當小于 45o時,應進行強度驗算。 13、水池滿水試驗 向池內注水宜分 3 次進行,每次注水為設計水深的 1/3。 注水時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 2m/d,相鄰兩次注水的間隔時間不應小于 24h。 注水至設計水深 24h 后,開始測讀水位測針的初讀數,測讀水位的初讀數與末讀數之間的間隔時間應不少于 24h。 鋼筋混凝土結構水池不得超過 2L/(m2·d);砌體結構水池不得超過 3L/(m2·d)。 14、沉井基坑準備:地下水位應控制在沉井基坑以下 0.5m,基坑內的水應及時排除;采用沉井筑島法制作時,島面標高應比施工期最高水位高出 0.5m 以上。 15、不排水下沉:流動性土層開挖時,應保持井內水位高出井外水位不少于 1m。 16、終沉時每小時測一次,嚴格控制超沉,沉井封底前自沉速率應小于 10mm/8h。 17、沉井水下封底,每根導管的混凝土應連續澆筑,且導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宜小于 1.0m,各導管間混凝土澆筑面的平均上升速度不應小于 0.25m/h。 18、供熱管道按熱媒種類分類 可分為蒸汽熱網和熱水熱網,具體技術參數如下: 工作壓力小于或等于 1.6MPa,介質設計溫度小于或等于 350℃的蒸汽管網。 工作壓力小于或等于 2.5MPa,介質設計溫度小于或等于 200℃的熱水管網。 19、供熱管道敷設 熱力網管溝內不得穿過燃氣管道,當熱力管溝與燃氣管道交叉的垂直凈距小于 300mm,必須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燃氣泄漏進入管溝。 地上敷設的熱力管道同架空輸電線路或電氣化鐵路交叉時,管道的金屬部分和交叉點 5m 范圍內鋼筋混凝土結構的鋼筋應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 10Ω。 20、供熱管道土建工程施工 機械開挖管道溝槽時應預留不少于 150mm 厚的原狀土,人工清底至設計標高,不得超挖。 當采用臺階法施工時,應在拱部初期支護基本穩定,并在噴射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 70%以上時,方可進行下臺階開挖。 隧道相對開挖中,當兩個工作面相距 15~20m 時應一端停挖,單向開挖貫通。 頂管施工中,鋼管進入土層 5m 以內,每頂進 0.3m,測量不得少于 1 次;進入土層 5m 以后,每頂進 1m 應測量一次; 當糾偏時應增加測量次數。 預制構件運輸、安裝時的強度不應小于設計強度的 75%。21、管溝及地上管道安裝施工 地上敷設的管道應采取固定措施,管組長度應按空中就位和焊接的需要確定,宜大于或等于 2 倍支架間距。 管口對接時,應在距接口兩端各 200mm 處測量管道平直度,允許偏差 0~1mm,對接管道的全長范圍內,最大偏差值應不超過 10mm。 當管道開孔焊接分支管道時,管內不得有殘留物,且分支管伸入主管內壁長度不得大于 2mm。 22、預制直埋管道安裝 預制直埋管道堆放時不得大于 3 層,且高度不得大于 2m。 對于高密度聚乙烯外護管劃痕深度不應大于外護管壁厚的 10%,且不應大于 1mm;對于鋼制外護管防腐層的劃痕深度不應大于防腐層厚度的 20%。 接頭的外護層安裝完成后,必須全部進行氣密性檢驗。氣密性合格標準:氣密性檢驗的壓力應為 0.02MPa;保壓時間不應小于 2min;壓力穩定后應采用涂上肥皂水的方法檢查,無氣泡為合格。 23、管道焊接質量檢驗 焊縫應 100%進行外觀質量檢驗。 熱力管道焊縫無損檢測宜采用射線檢測:當采用超聲檢測時,應采用射線檢測復檢,復檢數量為超聲檢測數量的 20%。 干線管道與設備、管件連接處和折點處的焊縫應進行 100%無損檢測。 穿越鐵路、高速公路的管道在鐵路路基兩側各 10m 范圍內、穿越城市主要道路的不通行管溝在道路兩側各 5m 范圍內, 穿越江、河、湖等的管道在岸邊各 10m 的范圍內的焊縫,應進行 100%無損檢測。 不具備強度試驗條件的管道焊縫,應進行 100%無損檢測。 現場制作的各種承壓設備和管件,應進行 100%無損檢測。 24、供熱站設施安裝 當熱水供熱站站房長度大于 12m 時應設兩個出口,熱力網設計水溫小于 100 ℃時可只設一個出口。 灌注設備基礎地腳螺栓使用的細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漿)強度等級應比基礎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提高一級;擰緊地腳螺栓時, 灌注混凝土的強度應不小于設計強度的 75%。 泵在額定工況下連續試運轉時間不應少于 2h。 25、供熱管道功能性試驗 強度試驗所用壓力表應在檢定有效期內,其精度等級不得低于 1.0 級。 強度試驗壓力為 1.5 倍設計壓力,且不得小于 0.6MPa。 嚴密性試驗所用壓力表的精度等級不得低于 1.5 級。 嚴密性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的 1.25 倍,且不小于 0.6MPa。 試運行前需要編制試運行方案,并要在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認可的條件下連續運行 72h。 26、城鎮燃氣管道設計壓力分類(MPa)
27、燃氣管道施工基本規定 燃氣管道對接安裝引起的誤差不得大于 3°,否則應設置彎管,次高壓燃氣管道的彎管應考慮盲板力。 燃氣管保護設施兩端應伸出障礙物且與被跨越障礙物間的距離不應小于 0.5m。 地下燃氣管道埋設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頂)應符合下列要求:埋設在車行道下時,最小直埋深度不應小于 0.9m; 人行道及田地下的最小直埋深度不應小于 0.6m 28、燃氣管道穿越構建筑物 穿越鐵路的燃氣管道的套管,應符合下列要求: 套管埋設的深度:套管頂部距鐵路路肩不得小于 1.7m,并應符合鐵路管理部門的要求。套管內徑應比燃氣管道外徑大 100mm 以上。 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腳外距離不應小于 2.0m。 穿越高速公路的燃氣管道的套管、穿越電車軌道和城鎮主要干道的燃氣管道的套管或地溝,應符合下列要求: 套管內徑應比燃氣管道外徑大 100mm 以上,套管或地溝兩端應密封,在重要地段的套管或地溝端部宜安裝檢漏管。套管端部距電車邊軌不應小于 2.0m;距道路邊緣不應小于 1.0m。 29、燃氣管道通過河流 利用道路、橋梁跨越河流的燃氣管道,其管道的輸送壓力不應大于 0.4MPa。 敷設于橋梁上的燃氣管道應采用加厚的無縫鋼管或焊接鋼管,盡量減少焊縫,對焊縫進行 100%超聲檢測和 100%射線檢測,合格等級符合設計要求。 過河架空的燃氣管道向下彎曲時,向下彎曲部分與水平管夾角宜采用 45°形式。 工程開工時,應在敷設管道位置的兩側水體各 50m 距離處設警戒標志。 燃氣管道至規劃河底的覆土厚度,應根據水流沖刷條件確定,對不通航河流不應小于 0.5m;對通航的河流不應小于 1.0m,還應考慮疏浚和投錨深度。 30、螺旋鋼管焊接對縫時,螺旋焊縫的中心距離不應小于 100mm。 31、夯管鋪管 夯管長度一般不超過 80m。 在卵石層、雜填土層中夯進,地層中最大卵礫石粒徑或最大塊狀物的尺寸不得超過 0.5 倍的夯進管外徑。 穿越城市道路時,夯管覆土不小于 2 倍管徑,且不得小于 1.0m。 開始夯進時應先進行試夯,試夯長度宜為 3~5m。 32、安裝時,與閥門連接的法蘭應保持平行,其偏差不應大于法蘭外徑的 1.5‰,且不得大于 2mm。 33、管道氣體吹掃每次吹掃管道長度不宜超過 500m,管道超過 500m 時宜分段吹掃。 34、強度試驗 埋地管道回填土宜回填至管上方 0.5m 以上,并留出焊口。 試驗用壓力計的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 1.5~2 倍,其精度不得低于 1.5 級。 當管道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 0.8MPa 時,試驗介質宜為空氣。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 1.5 倍,但不得低于 0.4MPa。 當管道設計壓力大于 0.8MPa 時,試驗介質應為清潔水,試驗壓力不得低于 1.5 倍設計壓力。35、管道試壓分段最大長度表
36、嚴密性試驗 設計壓力小于 5kPa 時,試驗壓力應為 20kPa。 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 5kPa 時,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 1.15 倍,且不得小于 0.1MPa。 穩壓的持續時間應為 24h,每小時記錄不應少于 1 次,采用水銀壓力計時修正壓力降不超過 133Pa 為合格,采用電子壓力計時壓力無變化為合格。 37、承擔燃氣鋼質管道、設備焊接的人員,必須具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焊接)焊工合格證書, 且在證書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圍內從事焊接工作。間斷焊接時間超過 6 個月,再次上崗前應重新考試;承擔其他材質燃氣管道安 裝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間斷安裝時間超過 6 個月,再次上崗前應重新考試和技術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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