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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級經濟師《知識產權》考前25頁紙2023年中級經濟師《知識產權》考前25頁紙 底部下載PDF完整版 2023年中級經濟師《知識產權》考前25頁紙第一章 知識產權基礎【考點一】 知識產權的概念與范圍1、概念:知識產權是民事主體對于自己在智力活動中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商譽等依法享有的權 利。2、范圍狹義:知識產權分為文學產權(著作權及其鄰接權),工業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廣義: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鄰接權、商號權、商業秘密、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等。【考點二】 知識產權的性質1、知識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新型權利、法定權利(不能通過合同約定)、無形財產權、私權。 2、知識產權客體具有無形性(本質屬性)具體表現:①不發生有形控制的占有;②不發生有形損耗的使用;③不發生消滅知識產品的事實處分與有形交付的法律處分。【考點三】 知識產權的特征1、專有性(排他性)①為權利人所獨占;同一知識產品,一般不允許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知識產權并存。 注意:商標權、版權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共存,地理標志為集體所有。②專有權人排斥非專有權人對知識產品進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竊。③該項權利的獨占性只在一定空間地域和有限期限內發生效力。 2、地域性①除國家間簽訂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效力只限于本國境內,沒有域外效力。②國民待遇原則是對地域性的重要補充。 3、時間性商標權期滿可續展(著作權、專利權不能);商業秘密、地理標志、商號權沒有期限限制。 總結:從本質上說,只有客體的無形性才是知識產權所屬權利的共同法律特征。【考點四】 知識產權的取得1、原始取得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取得①創造者的創造行為(本質上屬于事實行為):著作權②國家的授權行為(性質屬于行政行為):專利權、商標權 2、繼受取得合同轉讓+繼承(法定繼承、遺囑繼承)【考點五】 知識產權的保護1、保護模式行政保護(關鍵環節)+司法保護(主要保護方式) 2、保護范圍①范圍法定:必須由法律給予特別的規定+知識產權專有性,只在法定范圍內有效。②例外:允許其他人在一定條件下自由使用知識產品,體現為在知識產品的使用中對權利人專有權利行使的限制。(強制許可、法定許可、合理使用等)③特點表現:權項范圍的“界定”+效力范圍的“限制”。【考點六】 知識產權的鑒定1、知識產權鑒定:知識產權鑒定機構和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知識產權專門知識,對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問題進行 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2、知識產權鑒定意見,對糾紛案件的事實認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3、公檢法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時,對于需要鑒定的事項,應當委托國家認可的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 定。4、民事案件:鑒定業務領域未實行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統一登記管理制度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的鑒定人選任程序,確定具有相應技術水平的專業機構、專業人員鑒定。【考點七】 知識產權的管理1、管理機構: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54)。于2014年12月成立,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歸口管理。2、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考點八】 知識產權的許可
【考點九】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內涵與特征1、內涵:政府部門在法定的職責范圍內,圍繞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主要環節,運用知識產權 公共資源,為社會公眾和市場主體開展創新活動提供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政策、公共產品等活動的總稱。2、特征:普及性、幫扶性、指引性、便利性、支撐性1、國民待遇原則:締約國國民與本國國民同等待遇(內外有別),是《TRIPs協定》獨有的原則。 注意:最惠國待遇原則:不同國家的外國人同等待遇(外外有別)2、最低保護標準原則:對國民待遇原則的重要補充3、利益平衡原則:知識產權制度的價值目標、基本準則第二章 專利申請、授權與確權【考點一】 專利申請文件1、發明和實用新型 ①權利要求書:a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b權利要求書中的每一項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應當是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從說明書中得出或概 括得到的技術方案。c限定專利保護范圍;說明書及附圖,可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②說明書:a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b包括: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名稱、技術領域、背景技術、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有益效果、附圖說明、具 體實施方式。③說明書附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必須包括附圖。 2、外觀設計①圖片或照片:a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b可以就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外觀設計,提出專利申請。②簡要說明:a可以用于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b包括:外觀設計產品的名稱、用途、設計要點、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設計要點的圖片或者照片。 c不得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也不能用來說明產品的性能。【考點二】 專利授權的基本要求1、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不妨害公共利益。2、屬于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3、不屬于不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4、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利用該遺傳資源。【考點三】 專利權的對象1、發明:新的技術方案(產品、方法)2、實用新型:新的技術(產品)3、外觀設計: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產品)【考點四】 專利權不予保護的對象1、科學發現;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動物和植物品種;注意:非生物學生產方法,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授予專利權。 5、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外觀設計。【考點五】 發明和實用新型的授權條件1、新穎性:不屬于現有技術(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不存在抵觸申請(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 或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含申請日)公布的專利申請 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2、創造性:與現有技術相比,①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②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注意:顯著進步:a.更好的技術效果;b.技術構思不同;c.新技術發展趨勢;d.其他方面有明顯積極的技術效果。 突出的實質性特點:確定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區別特征和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對本領域技術人員是否顯而易見3、實用性: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考點六】 外觀設計的授權條件1、新穎性:不屬于現有設計+不存在抵觸申請(該點同考點5) 對于“同樣的發明創造”:①在前后申請的申請日不同的情況下,駁回在后申請。②對于申請日相同的同樣的外觀設計,申請人相同的,可選擇其一保留;申請人不同的,可經商量后選擇其一保 留。否則,申請將被駁回。2、創造性: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3、無權利沖突(合法性)【考點七】 不喪失新穎性的情形1、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①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開的;②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③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④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2、在優先權期限內公開外國優先權:發明、實用新型:12個月,外觀設計:6個月本國優先權:發明、實用新型:12個月,外觀設計:6個月【考點八】 專利無效宣告的審查原則請求審查(一般原則,僅對請求的范圍、理由、證據進行審查)+職權審查(特別原則)【考點九】 專利無效宣告的法定理由1、不屬于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2、違背誠信原則、濫用合法權利;3、不符合授予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4、不符合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5、說明書不符合法定要求、權利要求書不符合法定要求;6、外觀設計申請的圖片或照片不符合法定要求;7、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符合法定條件;8、獨立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不符合法定要求;9、不符合分案申請的日期的規定;10、屬于違法、背俗的發明創造;11、屬于不授予專利權的對象;12、依先申請原則(同樣的發明創造)的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考點十】 一事不再理專利權已被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又以同樣的理由和證據請求宣告無效,不予受理,但所述理由或者證據因 時限等原因未被所述決定考慮的情形除外。“理由”指具體的理由;“證據”指作為支持其無效理由而被引用的部分【考點十一】 專利無效宣告的證據規則1、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補充證據的,應當在該期限內結合該證據具體說明相關的無效宣告理由。2、1個月后補充證據的,一般不予考慮,但下列情形除外:①針對專利權人提交的反證,可在指定答復期內補充證據;②口頭審理辯論終結前提交的公知常識性證據或者用于完善證據法定形式的公證文書、原件等證據。【考點十二】 專利無效宣告的專利文件修改規則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文件的修改僅限于權利要求書; 權利要求修改的四個“不得”:①不得改變原權利要求的主題名稱;②與授權的權利要求相比,不得擴大原專利的保護范圍;③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權的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特征;④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四個“不得”,是在所有程序中修改專利申請或者專利文件時的限制要求。 2、外觀設計專利文件不得修改。【考點十三】 專利無效宣告的證據認定1、域外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中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履行中國與該所在國清理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 續。在香港、澳門、臺灣形成的證據,應履行相關證明手續。注意:以下3種情形,無需辦理證明手續:①該證據是能夠從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外的國內公共渠道獲得的。②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該證據真實性的。③對方當事人認可該證據的真實性的。 2、公證文書①有效的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應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②形式上有嚴重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③結論明顯缺乏依據或內容自相矛盾,相應部分內容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3、當事人承認①一方當事人明確認可的證據或事實,合議庭應予以確認,但與事實明顯不符/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當事 人反悔并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②對一方陳述事實經合議組充分說明并詢問后仍不明確表態,即視為對該事實的承認;③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承認視為當事人的承認,未經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對事實的承認直接導致承認對方無效宣 告請求的除外;④當事人在場,對代理人的承認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當事人的承認;⑤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為和解作出的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 4、互聯網證據①證據的公開時間一般以互聯網信息的發布時間為準。②具有易修改性:需要結合證據公開網站的公信力,修改記錄程序的完善性等因素,認定互聯網證據的內容在公開 日后是否修改。第三章 專利保護【考點一】 按照《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專利國際申請1、受理:1個受理局、1種語言、1份申請文件、1筆申請費、1個國際申請日2、程序:向國際受理局提交申請文件+繳費→受理局形式審查(與國內申請大致相同)→形成國際專利申請文本(3 份)3、檢索:由國際受理局直接將檢索本送交相應的國際檢索單位,國際檢索報告一式兩份。4、初步審查(依申請啟動),審查范圍為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但審查結果不具有約束力,審查結果應保密。5、能否獲得專利權取決于指定國本國法。【考點二】 專利權保護范圍確定的原則1、中心限定原則①將權利要求書作為保護中心,全面考慮;對專利權人有利;②專利權保護范圍較模糊,增大不確定性、對社會公眾不公平。 2、周邊限定原則嚴格以權利要求書文字記載為依據,不作任何擴展解釋。 3、折衷原則既以權利要求書為依據,又不局限于它; 全球主要國家采用,我國也采用該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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